首页>公文发布>正文
关于转发《山东省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》的通知
2007-9-14 8:30:47 点击次数:
各县市区畜牧(兽医)局:
《山东省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》已由山东省畜牧办公室制定印发。此方案内容完备,措施具体,要求明确,具有很强的操作性,完全适用于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。因此,我市确定照此办理,不再另行制定实施方案。现将此方案及三个附件转发给你们,请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,搞好本县市区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。执行过程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,请及时向我局反映。
附件:山东省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
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三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