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州市畜牧兽医局承诺制度
2007-8-20 16:32:03 点击次数:
一、在全市搞好科技推广服务,各县(市、区)建立“畜牧科技110”服务网络,7月份全部正常运行。服务范围(畜牧生产、规划指导、品种改良、饲养管理、疫病防治、饲料兽药供应等)做到一个电话,服务到家。
二、做好畜牧宣传工作,利用广播电视、明白纸、信息简报、咨询电话等方式定期做好宣传,确保15天一次。
三、为企业或个人奶牛养殖大户,免费设计牛舍、运动场地,帮助购买高产、低价奶牛。免费提供饲料配方、疫病防治技术、系谱建档等。帮助签订售奶合同,提供优质种子,搞好配种服务技术。(联系电话:2317300)
四、免费为种植大户搞好牧草种植、规划、提供种植技术和管理技术、加工贮藏技术及销售信息,供应优质种子,协助种植户与企业签订销售合同,如因种子出现问题,我局全部承担责任,保赔损失。(联系电话:2362031)
五、及时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,热心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,对申领生产经营许可证的,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,申请新产品批准文号的,5个工作日审核完毕并转报上级主管部门,同时通知申请单位。
六、对全市畜禽进行定期防疫、检查、对发现疫情及时进行处理,接电话12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完毕。(联系电话:2362030)
七、行政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,礼貌待人,规范执法,文明执法,杜绝有法不依,执法不严,违法不纠现象(监督电话为2362030)。如有举报者,我局立即调查处理,2日内给予答复,特急的当日给予答复。
八、规范畜牧业生产资料和畜产品市场秩序,依法加强对饲料、兽药、种畜禽、牧草种子、畜产品市场的监督和管理,严格查除假冒伪劣商品,病死畜禽、病害畜禽肉的生产、交易和流通,严防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和添加剂进入加工、流通环节,群众对上述不法行为可通过公开监督电话(2362030)直接向市畜牧局举报,接到举报后,5日给予答复,影响较大的可通过媒体予以曝光。
以上承诺事项,市畜牧局全体干部职工将认真遵守严格履行。欢迎全社会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