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下达2007年优质后备母牛饲养补贴
2007-12-24 14:55:26 点击次数:
(二)强化协调配合,形成工作合力。后备母牛补贴项目实行分级管理、分工负责。畜牧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,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的落实、发放和监管。各级畜牧、财政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,密切配合,相互支持,共同组织好后备母牛补贴工作。
(三)精心核实后备母牛数量,确保补贴政策公平公正。各级畜牧部门要严格按照省里确定的补贴范围核实后备母牛数量,对不属于国家和省级奶牛良种补贴项目改良出生的后备母牛,不能擅自纳入补贴范围。在核实后备母牛数量时,要做到“四见”,即:见牛,由村干部和村级防疫员逐场逐户逐头核查核实;见人,现场核查的奶牛数量要经奶牛养殖户确认;见标,对奶牛佩带的耳标实行一牛一号登记造册,建立档案;见榜,张榜公布养殖户后备奶牛补贴情况,接受群众监督,数量不实要及时更正。
(四)树立大局意识,积极筹措补贴资金。按照省畜牧办提供的后备母牛测算数,省财政将省级承担的补贴资金拨付到市。市、县级财政部门要讲政治,顾大局,按照核实后的应补贴后备母牛数量,及时足额落实补贴资金。对省级拨付补贴资金不足部分,先由市县级财政部门垫付,补贴结束后,省财政将与各市据实结算补贴资金。
(五)搞好监督检查,加快工作进度。各级畜牧、财政部门要积极加强项目督导和检查,重点检查奶牛配种、产犊和后备母牛建档立卡等相关工作,切实加强资金监督管理,并逐级公布举报电话,接受社会监督。优质后备母牛补贴项目工作,时间紧、任务急,希望项目市、县畜牧、财政部门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,从大局出发,精心谋划,勇挑重担,加快工作进度,力争12月底前将资金发放到养殖者手中,切实发挥补贴的政策效应。
各市畜牧、财政部门要于2008年1月20日前将补贴政策执行情况、《2007年优质后备母牛饲养补贴汇总表》和各县上报的《2007年优质后备母牛饲养补贴核实登记表》报送省畜牧办、省财政厅,并提出补贴资金结算申请。省畜牧办、省财政厅将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、挤占、挪用、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,将给予严肃处理。
省畜牧办监督电话:0531-87198073、87198092
省财政厅监督电话:0531-82669783
附件1.2007年优质后备母牛饲养补贴资金测算表
2.2007年优质后备母牛饲养补贴核实登记表
3.2007年优质后备母牛饲养补贴汇总表
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本新闻共 2页,当前在第 2页 [ 上一页] 1 2 [下一页] |